徵信社的「感情破壞」,跟另一項服務「感情挽回/復合」互為表裡,兩種服務併用…常能收得神效。 特別的是…這項服務的原理並不奧妙,人心都是肉做的,都有所謂的「好惡」。加上一天24小時的限制,當我們花了一定時間給A後,自然就沒辦法花同樣心力給B,扣掉長袖善舞的特異人士外,一般人通常沒辦法花同等量的時間周旋在眾多異性之間,如果要這樣做…勢必會壓縮到自己的日常生活。
我們曾經接過以下一件委託…委託人一開始並不是找我們,她想做得是「感情破壞」,但實際上就是想丈夫回頭,對方是一間曾經小有名氣的徵信社(目前因官司問題已停業),結果他們處理感情破壞的方式意外的「原始」-就是把丈夫的車砸爛。
可想而知…車砸爛了心一樣沒回來,丈夫還是可以經由其他途徑找小三,唯一的差別就是…委託人砸了90萬給該家徵信社。以委託人的角度來看…這件委託當然是徹頭徹尾的失敗囉。
市面上大多數徵信社承辦「感情破壞」業務幾乎都以「乾洗」、「失敗收場」居多,原因就在於承辦的業務「利慾薰心」、「專業度不足」,試想…您會找一位高中就輟學、本身也無意進修的人做「法律諮詢」嗎?
如果答案是「NO」,同理可證,您也不該找不學無術的徵信社業務。花錢事小,到時候對方回頭勒索您…個資跟資料都在對方手上,您能怎麼辦呢?
或許,我們不用解釋甚麼是「感情破壞」,客戶就能很本能的理解這項服務的妙旨。人的個性喜好新鮮、變化,生物本能的關係…對異性的搭訕與攀談本來就會花上比較多的注意力。
如果這時該異性好像是上帝派來的另一半,閒聊之間都相當投契,甚至連興趣都意外的神似,這不是緣分…甚麼才是緣分?
接下來的結果相信大家都可以推演出來,B的吸引力太強了,A就逐漸被冷落。問題來了…如果這位A本來就是小三,這不就是一項很正宗的「感情破壞」業務嗎?
不過徵信社的「感情破壞」到底要怎麼做、可以達到的效果,以及適用時機為何?就不是委託者所能了解的。事實上…不少同行以「賺錢優先」為最高宗旨,自然無心仔細跟委託人告知,結果就是…消費者花了錢卻無功而返,反落得不斷被「追加」的悲慘下場。「感情破壞」並不是這樣操作的,專業徵信社也不是這樣玩的。
而感情破壞的手法不少,絕對不只是單靠「吸引力」一招,還有很多手法可以用呢!!
首先,要提醒您,不論是「感情破壞」還是「感情挽回/復合」都不是100%,前者成功率最高可達到70%、後者則在40%打轉,這還是理想情況。
道理也很簡單,要使目標喜歡一個人絕對比討厭一個人困難。所以好的徵信社會設立「階段性的目標」,像是「感情破壞」未必一定要達成雙方勢如水火的程度,光是不再交往這點不少委託人就非常滿意了呢。
如果您聯絡徵信社業務,對方有著以下回答與反應,那建議您還是把電話掛掉,另尋高明吧!!
■ 沒有問清楚委託人的情況就一口保證「多少錢包到好」
■ 宣稱成功率高達100%
■ 一問三不知,只說會找人幫忙
■ 開極低的價錢,像是開口只要1至2萬(甚至更低)
■ 時間拉太長,說流程至少要跑半年以上
感情破壞兩大條件:
1.成本高不接受殺價
2.以「經歷」為接案標準
如果您都考慮清楚了,也理解委託背後的成本,歡迎打電話來跟我們聊聊,事實上…有不少案例還不到委託階段就被勸退了呢!
「感情破壞」這項服務的思考核心…常常是依據一個假定「當感情干擾者-第三者被設計感情破壞後,出軌者會因此乖乖回歸家庭」。
大部分的外遇者(特別是男性,約7成左右)不會放棄家庭,所以照道理說…外在的拉力減少,回歸家庭的機率確實不小。
不過此項統計只說明了某些部分,至於小三(小王)沒了,是不是就會停止找「下一位對象」,或是真正的原因真的是小三(小王)嗎?如果後者的答案是,那確實感情破壞可以發揮作用,但如果主要原因不是第三者,就會讓感情破壞事倍功半。
相信聰明的朋友現在應該都會發現…服務是「感情破壞」,但關鍵卻是在「感情破壞」之外。真正的問題是「小三」嗎?還是兩人相處本來就有難言之隱,分手只是導火線引燃後的自然結果呢?如果是後者,就算第三者不在,通常雙方的感情也不會甜蜜如故。
道理很簡單…他(她)就是討厭你才找第三者,現在第三者沒了,他(她)一樣不會選擇你,因為問題仍然存在。
除非您是一位知覺力很強的人,馬上就能抓出問題(不過根據過往經驗…當局者迷),或是您可以參考我們「感情挽回」服務項的介紹。
掌握需求的情況下雙管齊下,杜絕外界的拉力,減少自身的推力…進而讓自己產生「吸引力」。但怎樣做到…就需要多方評估以及資料匯整了。
下列為您粗略呈述三大項,只是為了方便表示而呈現的粗略分類,好的業務在處理事情上會更加細緻。
此外,也要在這裡再次提醒大家,感情破壞/感情挽回一般雖然時間較長,但普遍來說…也不會一件案子超過半年的情況,如果有,業務要清楚交代合理原因客戶,不管是哪一家的業務。
不是每一位第三者都是居心叵測,當然也是有無辜被騙就這樣被貼上「第三者」標籤的人。這類型的倒楣小三通常是碰到善於花言巧語的騙子。
像是:「你才是我的真愛」,「我跟老婆早就分居,只差簽字了」,「我真的很喜歡跟你在一起的感覺,你應該勇敢面對自己感受」,部分案例甚至出現「故意隱瞞自己的已婚身分」,有些人則是交往一段時間後才知道,無辜的小三當然無法說抽身就抽身。
這類型的小三適合用「正攻法」據實以告,並以理性說服之,通常小三都會馬上選擇離開,畢竟女人的光陰也很珍貴,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把青春投入於「情婦/小三」這身分上。
很多人並不在乎世俗的眼光,成為第三者…或許只是為了一時的刺激,或許背後有更大的目的我們不得而知,但無論他們只是玩玩,下班無聊找人排遣寂寞,還是另一半實在很無趣…總是可以得到一個結論-他們不想跟玩玩的對象永遠走下去。
道理也很簡單,他們需要刺激,但不會想要跟刺激結婚。就像我們喜歡吃高熱量食物,不代表我們要拿高熱量食物當主食。
再回到「感情挽回」中提到的馬斯洛需求理論,當人的基本需求無法滿足時,人就很難再精雕細琢來維持愛情,甚至因為壓力雙方的爭執就會提高,衝突的增加會伴隨著好感度的下降,也容易埋下不信任的種子。
不過!!也要提醒您,也發生過第三者沒錢,結果外遇者反而拿錢資助對方,營造出「生命共同體」的患難感,不可不慎!!也因此,這招可說是雙面刃,沒有評估下的魯莽使用,會使委託人反受反面所傷。切記切記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