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不一定要等到想離婚了才做諮詢。近年來,越來越多因各種原因而辦理了離婚的夫妻來尋求幫助的,當他們或夫妻中的一方在離婚後開始感到後悔,便想與對方和好復婚。然而,事實往往是對方並沒有同樣的意願,甚至會抗拒,因此,不論是事前預防,還是是後挽回,最好都在清況越來越糟之前,透過國華徵信社的專業諮詢,先做分析釐清。
婚姻諮商不是化解夫妻衝突的萬靈丹,不是請輔導者幫助解決夫妻的問題,也不是達到某種仲裁效果,說明誰對誰錯,而是從實務的觀點,幫助雙方:
◎由不同角度看問題。
◎培養更好的溝通能力與情緒控制能力。
◎發展更親密的關係。
◎正視困境、面對現狀、有效改善。
◎了解差異、面對不同、尊重體諒。
好的諮商是提供夫妻更開放的溝通管道,協助雙方更有效的傾聽和表達,也能暸解問題所在,學習如何改善困境或是增加調適能力。如果希望婚姻諮商能對夫妻問題有所幫助,那麼「及早發現,及早治療」的觀念十分重要,在夫妻相處有問題、夫妻溝通有困難時,就可以尋求協助,不一定要等到已經有暴力發生時才去重視。
熬夜、喝酒對身體的負面影響很大,而且這種影響往往不是立即展現,所以很多夜貓族、酗酒族就忽視了其危害性。先生經常在外熬夜喝酒交際,不但戕害自己的健康,也害妻子在家提心吊膽,更可能因晚歸減少了夫妻相處的時間,而引起婚姻危機,真的是得不償失! 面對先生的熬夜應酬、喝酒交際的行為,妻子在表達不滿之前,不妨先將自己的關懷和擔心表現出來,讓先生知道妳真的很心疼見到他如此不經易地殘害自己。然後在先生清醒時,靜下心來和他討論改善之道:是否一定要如此熬夜、喝酒,才能在公司裡受到重用和認同?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取代?如果先生也有心改善這種情形,夫妻雙方將不難找出解決之道;但是,如果先生無意改善,甚至對這樣燈紅酒綠的生活感到樂此不疲,那麼,也許得借重婚姻諮商專業機構人員的協助,才能有所改進。
人認為,夫妻在一起生活愈久,就愈不懂得浪漫,也愈不懂得在生活中製造一些情趣,平淡和無趣成了每天必然的感受。雖然這樣的描述很寫實,但卻過於消極和無奈,其實每對夫妻是可以不必這樣過的。夫妻結婚多年之後,對於另一半的新鮮感會漸漸減少許多,很多事無形中都變得例行而且單調,性生活也不例外。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已意識到這種情形,不妨多回想以前戀愛或新婚時常去的場所、最喜歡的情境,然後在現實生活中重新營造類似的氣氛,讓彼此重溫舊、重燃愛火。當然你也可以將臥房的佈置稍做調整:燈光調柔和一點、擺些花飾、播放些浪漫的輕柔音樂………。當然,若環境、時間許可,換換做愛的地點,例如客廳的沙發上、渡假小木屋………,也是增進情趣的方法。總之,只要雙方願意肯花點心思營造一些情境與驚奇,日子就不會一直乏味下去的。
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,家庭暴力指的是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」。
『家庭成員』包括:
◎配偶或前配偶。
◎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。(同居者即為事實上的婚姻關係,即屬此類)
◎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。
◎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。
『身體上不法侵害』指的是:
例如虐待、遺棄、押賣、強迫、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、濫用親權、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、傷害、妨害自由、性侵害…等。包括有鞭、毆、踢、捶、推、拉、甩、扯、摑、抓、咬、燒、扭曲肢體、揪頭髮、扼喉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。
『精神上不法侵害』指的是:
言詞虐待:用言詞、語調予以脅迫、恐嚇,以企圖控制被害人。如謾罵、吼叫、侮辱、諷刺、恫嚇、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、揚言使用暴力等。
心理虐待:如竊聽、跟蹤、監視、冷漠、鄙視、羞辱、不實指控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。
性虐待: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、逼迫觀看色其影片或圖片等。
因此,不論是你們同居伴侶的身分,還是對方以言語行精神暴力的事實,都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範圍。
婚姻生活是現實的,它往往需要負擔柴米油鹽的責任,亦有照顧小孩、公婆的負擔,故生活就被一件一件瑣事堆積,而變得平淡無味。
此時,若夫妻無法在生活中增添情趣,戀愛的虛幻感覺,即可能趁虛而入,使人有機會掉入外遇的陷阱中。在上述事件中,因當事者處在兩個男人之中,故存在著很多的衝突矛盾,有必要在兩個男人中有所割捨。
割捨前,不妨多給自己有段反省的時間,想想兩個男人對自己的意義與價值,及自己在割捨間之利弊得失。若自己一時無法釐清,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,亦是不錯的方式。 當然,在分離過程中,亦可能會遭遇割捨不下之難題,或情緒空虛的害怕,此時若能在時空上配合,即拉遠和欲分離者的距離,並尋求一可信任之情緒之支持者,都是幫助自己走出外遇陰影的方式。
當然若能告訴自己的「另一半」,並獲得「另一半」的支持,則在分離的路上,較不易顯得孤單和寂寞。另外,先生於初知道此消息時,必定會暴跳如雷,但氣消之後,如果能協助太太度過此難關,相信對她將是最大的支柱。
兩個原本在不同家庭中成長的人,在結為夫妻之後,苜先面臨到的衝突往往是生活習慣的不一致,有些夫妻甚至在新婚之夜就為了擠牙膏的小事而怒目相向。夫妻在遇到生活習慣不一致的情況時,千萬別想一定要對方改變,順應自己的方式,畢竟那些生活習慣已伴隨他數十年之久了。最好是採取折衷、雙贏的辦法,彼此都退半步,幾天的適應期之後,差不多可以習慣新的生活方式,夫妻雙方將不再為這些生活瑣事而大動干戈了。 晚睡的妻子和早睡的丈夫,不妨各自提早、延後一小時或兩小時就寢,如此一來,睡眠時間就可以逐漸調到一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