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嘉瑜家暴事件:我們還要忍受暴行多久?國華徵信社告訴你怎麼進行家暴蒐證

「我不會放過妳」、「我殺了妳,妳試試看」、「我不要錢,我要整死妳」、「我一定會搞到你沒辦法上班」林秉樞對前女友不寒而慄的威脅言語,說明了施暴人林秉樞在對議員高嘉瑜施暴之前,早已惡跡斑斑,毆打施暴、以不雅照威脅,言語威脅生命,甚至限制人身自由,更是他的慣用手法。日前,高嘉瑜在媒體記者會上,公開施暴人林秉樞從夜晚到白晝,不間段的對其施行暴力行為,更引發民眾震驚和議論,這樣的事情怎麼會發生在台灣立法委員身上?

 

言語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?遇上家庭暴力又該如何處理?

我們從高嘉瑜家暴事件中,看見了施暴人林秉樞犯下了各種暴行,毆打、限制自由、威脅言論等等,有些人或許會有疑問,毆打和軟禁無疑已經施行暴力了,那麼言語威脅算不算呢?其實,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一項載明,暴力行為不僅包括「身體上」侵害,更包括「精神上」的虐待,譬如言語凌辱、嘲笑、汙衊等等,使人心生畏怖,都包含在內,因此今天就算林秉樞並未動手,按照威脅高嘉瑜散布私密照,就構成家庭防治法中的暴力行為了。

 

因此,若今天情境交換,我們遇上家庭暴力行為,感到不堪其擾,為了保護兒童和其生長環境,決定提出離婚訴訟,這樣的想法是可行的嗎?根據民法1052條規定,只要有以下情形發生就可以提出離婚訴求,其中包括「重婚、外遇、謀殺未遂、暴力傷害」等,因此家庭暴力屬於離婚的法定事由,如果提出情事屬實,離婚訴訟就很有可能佔有優勢。

 

家庭暴力的蒐證,其實就是列舉出施暴人暴力行為的證據,無論是目擊證人的證詞,或是醫院的驗傷單,都可以作為法院辯論的重要證據。以高嘉瑜案件為例,在案件過程中,林秉樞不僅於飯店內毆打高嘉瑜,更搶奪手機限制人身自由,期間服務生有目擊林秉樞將高嘉瑜的物品丟至門外,更多次送冰敷物品到房間內,這足可成為人證之一。而事後高嘉瑜在高中同學的陪同下前往醫院就醫,在當時就可以列出驗傷單和診斷證明,足堪證明施暴行為。隨著案件曝光,林秉樞過往紀錄也公開在媒體前,早在前年就因為威脅前女友,被判處拘役40天,前女友更向新北市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,證明林秉樞的暴力行為並非首次。

 

因此,若您希望提起家庭暴力的訴訟,您可以如此進行蒐證:

1.    人證:如高嘉瑜事件中的目擊服務生。
2.    物證:醫院的驗傷單和診斷證明。
3.    載明字號的家庭保護令。
4.    對方施暴的錄音、錄影,或者通訊軟體上的言語威脅。
5.    若對方早有家庭暴力前科,可以提出當時的暴力事件的通報申請。

*國華徵信社說明,家庭暴力不是只有夫妻關係才能提出,只要男女之間有感情維繫的親密關係,就可以提出訴訟。國華徵信社有暴力蒐證服務及免費諮詢,若您有任何需求歡迎隨時來電。

 

了解更多家暴蒐證內容:https://www.gwohaw.org/service_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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